内部审计制度的介绍
一、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的民营企业在开始创业时一般以家庭企业的形式出现,企业成员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依托,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奋斗目标,并且有着天然的自我约束,自我牺牲的精神,有很强的责任心,相互之间有着很高的信任度和忠诚度,所以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内部审计大多不被重视。 随着家族制企业规模的扩大,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家族成员来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所需处理的事务远远超出管理者的能力负荷;企业发展的领域发生根本的变化,无论是从技术、产品还是从市场、融资等各方面,均超出了管理本人或家庭成员的所拥有的经验积淀和知识准备,管理者再学习的速度也远远落后于企业发展速度,管理者经验和知识的折旧速度远远高于企业的变化速度。家族制的管理开始弱化,一系列管理上的弊端开始凸现,具体表现为: 第一、企业有了相当积累和发展之后,导致家族成员之间、创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加深,利益诱惑增大,谋取属于自己所有的资产冲动会逐渐超过对企业法人资产的关心,特别是企业产权事先在自然人之间未加严格界定的条件下磨擦极大,核心团体内部的利益冲突,引发企业管理上的矛盾,核心团体内部的利益要求,引发欺诈企业行为。 第二、信息不对称开始产生,而且日益严重。伴随企业的扩张,信息量以几何级数在增长;伴随企业内部关系的复杂化,信息变化更为迅速也更为复杂;伴随企业生产、管理专业能力加强,信息本身专业化,渗透性不断提高;伴随企业团队中忠诚程度的递减,信息的扭曲程度不断提高,欺诈交易发生,而要掌握足够的信息,或者不可能,或者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第三、随着家族制被打破,职业经理人被引进,外部人才进入到企业的管理层,企业内部随时可能引发信任危机。因为,企业老板与职业经理人既无血缘、亲缘关系的维系,又没有与其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的依赖;既没有共同的一致性的利益目标,又没有完整的偏好上的志同道合;再加上外聘职业经理人没有任何资产责任能力,如果工作上出现纰漏,造成损失,也不可能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至多辞职不做,这样往往更加激发人的不负责任的贪欲,激发人的“无票乘车”的投机败德行为发生。 为了克服上述管理上的弊端,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开始产生。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迫使民营企业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进步要效益,向优化资源配置要效益,向调整产品结构要效益,向降低成本费用要效益。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逐渐从查错防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的职能,向经济评价职能等方面扩展。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发挥的作用 第一、查错防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查错防弊”功能是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产生的原动力,在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职业经理人的法制环境和约束手段还不成熟的时候,加强监督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对于凝结着家族奋斗血汗的民营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第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从独立客观的角度论证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和运行效果,揭示薄弱环节,使之更严密、更完善、更科学、更有效,减少错弊情况的发生,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利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可以发现企业资源配置上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挖掘生产经营的潜力,防止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促使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三、目前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内部审计的认识问题。有些企业在开展内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者往往会产生抵触情绪,认为“我为公司尽心尽力,公司却对我如此不信任”;这样容易引发老板与被审计者之间,被审计者与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矛盾,使内部审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同时影响了被审计者今后工作的积极性。另外,有些企业老板则抱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思想,怕开展内部审计会伤了和气,除非有重大嫌疑或已经出了问题,否则不开展内部审计。 第二、内部审计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目前许多民营企业只重视内部审计防止错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的监督职能,而内部审计的管理职能、防护职能、评价职能、建设职能等等,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内部审计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第三、机构设置不健全。现在有的民营企业将审计机构与其他部门合并,或在财会部门内设审计人员;而有的民营企业虽然设置了独立的审计机构,但与其他部门处于平行的地位。这样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人际关系复杂性。民营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对内部审计的正常开展有一定的影响。当前许多民营企业刚刚脱胎于家族制,在管理上家族制的气息还很浓厚,“内部人”与“外部人”的关系还在协调,有的民营企业由多个股东组成,而各股东都有派“自己人”加入到企业管理,如果在审计过程中人际关系处理不当,可能会激发股东之间的矛盾,影响企业稳定。 第五、审计人员素质偏低。内部审计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甚至企业的核心机密,有些民营企业不敢轻易让“外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所以在用人上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一般准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 作业准则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问题。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采用抽样审计等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章 报告准则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第十八条 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提出结论和建议,并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第十九条 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报告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 促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纠正措施。
第五章 内部管理准则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组织适当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准则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