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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并不只是少缴税

随着税收筹划在我国蓬勃发展,如何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这已经成为纳税人是否能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个思想根基,但是部分筹划人和纳税人对税收筹划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误区一:忽视合法性前提,为降低税负不择手段。受利益驱动,纳税人往往把目光盯在如何想法少缴或不缴税上,把税收筹划与偷逃抗税混为一谈。

    误区二:认为税收筹划仅是一项财务工作,在账目上下功夫就行了。

    其实,税收筹划不仅仅是少缴税,还要考虑纳税成本。如纳税人为了防止税款计算错误,避免漏申报、错申报,以及进行税收筹划,需要向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税务咨询,或者委托注册税务师代为办理纳税事宜。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聘请中介机构办税,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纳税人应当考虑收益与支出是否配比。如果,聘请注册税务师进行一项税收筹划可以节税2万元,那么,支付的代理费应当低于或者远远低于2万元才合算。

    此外,税收筹划不仅要降低自身税负,还要注意避免税收额外负担。额外税收负担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完全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

    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非正常税收负担。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如果核算不实,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往往要比实际应纳的税款高出很多,例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对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按照不同的行业确定在7%~40%的幅度内。因此,纳税人应当加强财务核算,主动争取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免除不公正待遇

    2.与纳税申报有关的非正常税收负担。

    与纳税申报有关的额外税收负担主要包括: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作为权益放弃,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公益捐赠扣除的基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所得税,不得作为投资抵免的税款,但要作为计算抵免的基数;企业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不得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批,逾期申请,视同权益放弃,税务机关不再受理等等。

    对于额外税收负担,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财务核算,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认真做好纳税调整等方法来解决。

    笔者认为,税收筹划不仅是纳税人的事,它需要税务部门的规范和支持。有人担心鼓励、发展税收筹划容易助长纳税人逃避税收的歪风,影响税收征管质量,造成大量的税款流失。其实,正当的税收筹划是诚信纳税的表现,是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合法前提下的税收筹划能起到蓄水养鱼功效。发展经济、涵养税源也是税法的立法精神。我们反对和打击的是偷逃税款行为,这类行为才是扰乱经济秩序、有违公平竞争的真凶。另外,违反税收制度、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也扰乱了经济秩序、助长了偷逃骗抗税的歪风。

 

企业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技巧

企业的收入有营业收入及非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为企业收入主要来源,包括经常营业的附属收入;非营业收入是指与营业无关的其他收入或偶然的特殊收入。现分别筹划如下:

    一、营业收入的税收筹划技巧

    营业收入的筹划主要涉及收入确认时点和收入计算方法选择两方面,这两方面皆影响所得税负。

    (一)销货收入

    销货收入的避税筹划重点在于销货时点的认定,一般而言,内部交易以发货时间为确认标准,外销交易以海关放行次日起10日内开立发票为其确认标准,企业为减少当年度收入,可将上述的销货时点延缓至次年度,即可达到目的。此外,避免销货价格偏低,以免被稽查机关按时价调整销货价格;有关销货退回及折让,均应取得凭证以免虚增收入;年度计算营业收入时,属预收贷款的金额,均应予以减除,凡此均应加以注意。

    (二)分期付款销货

    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与一般的销售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销货毛利的处理上。

    一般销售的毛利都是商品一经售出,销售毛利就随之确认。但在分期付款销贷方式下,商品售价的大部分都是分期支付的,如果其中有货款不能收回,就要影响到企业的销货毛利。根据这一特殊性,国内外对分期付款销货毛利的确认有全部毛利法、毛利百分比法、差价摊计法等三种,计算方法的不同,使所计算当期的毛利不同,承担的相对税负也就不同。

    1.全部毛利法

    把分期收款销售看做仅仅是分期结算货款,购货方负有按合同规定如期付款的责任,否则要受到经济制裁。从这个观点出发,当货物交付给购货方时,货物所有权已转归购货方所有,销货方已经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既然销货成立,毛利就可以随之确认。

    2.毛利百分比法

    将每期收到的账款一部分归属于成本的收回,一部分归属于毛利的实现,其计算方法是:

    1)毛利率=(销售收入总额-销售成本总额)/销售收入总额×100
               =毛利总额/销售收入总额×100

    2)当期实现毛利=毛利率×当期实际收款数

    3)递延毛利=毛利总额-已实现的毛利总额

    3.差价摊计法

    是把销货毛利分为现销利益和差价利益,其计算方法和确认式如下:

    销售毛利:

    1)现销利益=现销价-成本(全部当期确认)

    2)差价利益=分期售价-现销价(按收款数分期确认)

    3)差价利益率=差价利益/分期收款售价×100

    4)本年度确认的差价收益=本年实收账款×差价利益率[案例1]

    
某公司以销售电器制品为业,1995年分期付款销货收入为4000万元,成本3000万元,当年度共收到分期付款1600万元,其毛利率为1000÷400025%。

    如以现销价格计算销售收入为3600万元。

    采用全部毛利法,则当年度毛利为:

    4000-30001000(万元)

    采用毛利百分比法,当年度毛利为:

    1600×25%=400(万元)

    采用差价摊计法,当年度毛利为:

    3600-3000)十1600×4000-3600)/4000760(万元)

    上述诸法中采用毛利百分比法计算的当年度毛利最小,故为****分期付款销货计算方法。因为此法分期付款销货的利润可分摊于各收款年度,从而部分营利利润可延期缴纳所得税。采用差价摊计法或普通销货法,可将分期付款销货价格超过现金销货价格部分分摊予以后年度,也可享受税负延期利益,故属于次优。采用全部毛利法,因分期付款销货收入全数列入当年度所得税,不能享受延期利益,故最为不利。

    (三)长期工程收入

    长期工程收入的计算方法有完工百分比法和全部完工法(工程完工期不满12个月者方适用)两种。

    究竟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就避税角度而言,采用全部完工法较为有利。因为:

    1)全部完工法于工程完工年度申报所得税,故可延缓纳税,而完工百分比法则无此优点。

    2)全部完工法可反映实际毛利,尤其在物价通年上涨时,其成本及费用均因而大幅增加,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则易造成前盈后亏的现象。

    3)企业每年均不发生亏损时,宜采用全部完工法较为有利,因采用此法可享受延缓交纳及合并计算费用限额的利益,但企业若符合前5年盈亏互抵的条件,且开工前已有亏损,则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较有利。

    (四)包装物收入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税额。因此,企业如果想在包装物上节约消费税时,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用收取押金,此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税额,尤其当包装物价值较大时,更加必要。

    [案例2]

    
某企业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中含包装物价值200元。

    如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

    0.2×1000200(万元)

    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汽车轮消费税税额为:

    200×10%=20(万元)

    如果企业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将1000个汽车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则节税2万元。

    二、非营业收入的税收筹划技巧

    
非营业收入筹划重点在于企业奖金的运用问题,亦即设法增加免税收入及避免调整增加收入。

    
在增加免税收入方面:

    
1)资金的用途应投资于国内其他企业,享受减免税好处。

    
2)剩余资金,不要存入银行,宜购买政府发行的公债。

    
3)若购置不动产,应考虑购置土地而不购买房屋。

    
在避免被调整增加收入方面,应注意税法的相关规定,如公司的资金无息贷给股东,或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代收公司款项,不于相当期间缴纳,均应按邮政储金汇兑局的一年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利息收入保税,凡此,企业财务经理应随时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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